各班级:
为激励和引导广大同学勤奋学习,开拓创新,锐意进取,全面发展,促进学风、校风建设,为在校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。根据《云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云师大学〔2008〕138号)文件精神和要求,现将我院评选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6163银河官方网站应届普通日制在籍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比例
硕士、本科毕业生分别以学院毕业生总数计,按10%的比例等额评选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全面发展,品学兼优;
2.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,各科考试成绩优良,无补考科目,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;
3.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10%且至少获二次校级以上表彰(指省级、校级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生,优秀党员、团员、团干部等,获二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单项奖折算为一次校级表彰);研究生须通过学位外语考试,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(含校级)荣誉称号者优先申报;
4.缓交学费、无故欠费、恶意欠费的毕业生,依据《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欠费收缴暂行办法》(云师大〔2008〕7号)文件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,不得参加评选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优秀毕业生评选坚持考核、公开、平等、择优的原则,逐级推荐、民主评选;
2.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交申请,毕业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在本班学生中进行评议、民主推荐,将推荐意见报所在学院党委;
3.各班级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《云南师范大学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》(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附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),以班级为单位填写《云南师范大学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统计表》后报学院215王新鑫老师处。
4.学院初审、张榜公布,无异议,上报学校就业处。
五、 评选要求
1.各班级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在毕业生中广泛宣传,严格按照考核、公开、平等、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,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,按质按时完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。
2.评选工作须于11月30日以前完成,各班级将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(评选统计表、候选人推荐申报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)报音乐舞蹈学院团学办215王新鑫老师处;同时,评选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2645176@qq.com,逾期不报,视为放弃。
附:1.《云南师范大学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申报表》;
2.《云南师范大学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统计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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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
附件1:
云南师范大学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
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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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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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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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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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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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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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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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层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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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源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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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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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状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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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外语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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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任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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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测评成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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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测评成绩排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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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
秀
事
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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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 级 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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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
院
党
委
意
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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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(签章):
2017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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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
校
审
查
意
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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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(签章):
2017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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